012010
 

河南某地,有个富家少爷,一天带着猎狗猎鹰和几十号随从去打猎,正在纵马扬鞭的时候,忽然马儿受惊,少爷一头栽在地上就不省人事了。跟随的仆从们赶紧上来掐人中的掐人中,灌水的灌水,过了许久,只听少爷长嘘一声,醒了过来。仆从们正暗自庆幸,谁知少爷却茫然的看着四周,问道:“你们是谁?我怎么会在这里?”。仆人们一看,脑子摔坏了,就赶紧搀扶着少爷回了家。刚进家门,妻妾丫鬟们都跑来询问,少爷大惊失色:“我是和尚,怎么有这么多女色,罪过啊……”爹妈一看,以为少爷又在耍性子发脾气,就拎着他的耳朵让他老实点。谁知少爷沉默半晌,也不说话,只是紧闭双目。

从此之后,这位少爷大门不出,只吃素食不沾荤腥,晚上也一个人睡觉,不让妻妾丫鬟服侍。大家都很诧异,不知道怎么回事。过了几天,少爷突然提出要出去散散步,家人觉得这是个好现象,于是趁着少爷散步的功夫,把这几天的租子买卖收入等帐目拿来汇报。少爷称有病在身,过几天再说,反过来问跟随着的仆人们:“知道山东长清县么?”大家回答:“知道啊。”少爷又说:“唉,这几天把我憋闷坏了,我想去长清县游玩几天,估计旅旅游就能好吧。”仆人们一看,赶紧纷纷劝阻,大意是少爷身体还未痊愈,不应出远门。然而劝阻根本没啥效果,第二天,少爷就收拾好东西出发去长清了。

到了长清县,少爷果然容光焕发,也不用问路,四处游览风物如同自己家一般,竟然直奔寺庙而去。庙里的僧人们看到有贵客登门,都出来拜见。少爷就问:“你们寺里的方丈住持呢?” 僧人回答:“住持已经物化西方极乐。”少爷闻言,也不进寺庙,问明了住持的墓葬所在,让和尚们带路去拜坟。只见这位富家少爷站在新坟面前长吁短叹,大家面面相觑,也不知是何缘故。看完了方丈的坟,少爷便要转头回河南了,临走时候和僧人们说:“老方丈是个得道高僧,留下的各种戒规,你们都要好好恪守,不要坏了出家人的规矩。”直到和尚们满口答应,才恋恋不舍的走掉。

少爷回家之后,也是傻傻的坐着,不做家务也不经营产业。这样过了数月,这少爷终于又悄悄跑到了长清县那个庙里,一进庙门就对众僧人们说:“我就是你们的住持!”和尚们以为这个少年人疯了,互相看看,大笑起来。这是富家少爷才讲了来龙去脉。原来,老方丈一天忽然摔倒,寺僧抢救无果圆寂,但是老方丈却不自知,只觉得轻飘飘的一路前行,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。正好那个富家少爷坠马而亡,老和尚的灵魂便附身于他。众僧人还是不相信。于是富家少爷讲了老方丈生前的种种事情,又传授了一些功课,果然和之前一般无二,和尚们才渐渐相信起来。于是富家子摇身一变成了住持,每天出入寺庙如同往常。后来河南那边来了好多次,哀求他回家去,也无动于衷。再过一年,河南那边又带了很多金银绸缎等前来馈赠,少年方丈除了一件粗布袍子之外,也一改谢绝。这位公子之前的朋友来到长清县,也不接待。只看一个三十来岁的僧人,论道行事却像八九十岁的老人,众人纷纷感慨。

异史氏评价:人死之后,一般都魂飞魄散。像这样走了千里之路还能附身的,属于特别的例子了。其实这个故事里,死而复生并不奇怪,投身于富贵之家却能放弃奢华生活而回归佛法,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。如果真的是心地纯真品行高远,即使想死都不容易,更何况死而复生了。

原文 长清僧
长清僧道行高洁,年七十余犹健。一日颠仆不起,寺僧奔救,已圆寂矣。僧不自知死,魂飘去至河南界。河南有故绅子,率十余骑按鹰猎兔。马逸,坠毙。僧魂适值,翕然而合,遂渐苏。厮仆环问之,张目曰:“胡至此!”众扶归。入门,则粉白黛绿者,纷集顾问。大骇曰:“我僧也,胡至此!”家人以为妄,共提耳悟之。僧亦不自申解,但闭目不复有言。饷以脱粟则食,酒肉则拒。夜独宿,不受妻妾奉。数日后,忽思少步。众皆喜。既出少定,即有诸仆纷来,钱簿谷籍,杂请会计。公子托以病倦,悉谢绝之。惟问:“山东长清县知之否?”共答:“知之。”曰:“我郁无聊赖,欲往游瞩,宜即治任。”众谓:“新瘳,未应远涉。”不听,翼日遂发。
抵长清,视风物如昨。无烦问途,竟至兰若。弟子数人见贵客至,伏谒甚恭。乃问:“老僧焉往?”答云:“吾师曩已物化。”问墓所,群导以往,则三尺孤坟,荒草犹未合也。众僧不知何意。既而戒马欲归,嘱曰:“汝师戒行之僧,所遗手泽宜恪守,勿俾损坏。众唯唯。乃行。
既归,灰心木坐,了不勾当家务。居数月,出门自遁,直抵旧寺,谓弟子曰:“我即汝师。”众疑其谬,相视而笑。乃述返魂之由,又言生平所为,悉符。众乃信,居以故榻,事之如平日。后公子家屡以舆马来哀请之,略不顾瞻。又年余,夫人遣纪纲至,多所馈遗,金帛皆却之,惟受布袍一袭而已。友人或至其乡,敬造之。见其人默然诚笃,年仅三十,而辄道其八十余年事。
异史氏曰:“人死则魂散,其千里而不散者,性定故耳。余于僧,不异之乎其再生,而异之乎其入纷华靡丽之乡,而能绝人以逃世也。若眼睛一闪,而兰麝熏心,有求死而不得者矣,况僧乎哉!”

 回复

(必须)

(必须)

您可以使用这些 HTML 标签和属性: <a href="" title=""> <abbr title=""> <acronym title=""> <b> <blockquote cite=""> <cite> <code> <del datetime=""> <em> <i> <q cite=""> <strike> <strong>

   
© 2011 文字与技术 原创内容,转载请注明网址 http://liuzhy.com Suffusion theme by Sayontan Sinha